其实对于很多人,楼主都想过要放他们离去,但是他们都拒绝了。你或许不理解为什么不愿意走,甚至还可能会认为他们自甘下贱。
你要明白,很多人没有别的本事,出去以后什么也做不了。但是留在这里,起码还可以活下去,虽然会过得凄苦一些。
而且这些年全靠楼主庇佑,大家基本上也没有怎么受伤,来楼里的客人也都是筛选过的,很少会有像那天那样的女子过来。就算有,多半也会被楼主轰出去,除非是意外。”
这大概是乔晚认识季白以来,听过他说的最多的话了。
虽然季白没有表露出什么来,但是乔晚知道,季白这是把她当自己人了,所以才会说这么多的话。
“其实栾歌确实不错,他也帮了我挺多的,包括我那铺子里的人都是他帮我找的,如果没有他的话,我可能自己要找半天才能找到呢。
说起来你跟栾歌应该认识很多年了,那我很好奇,他为何到了这个年纪也不嫁人,我从他的言语中大概听出来,他以前是不是受过什么情伤?”
季白倒也没有隐瞒,将自己所知道的都告诉给了乔晚。
“楼主确实早年被人欺骗过感情,所以导致他不愿意嫁人,而是一心守着这红楼。但不管是因为楼主和我的交情,以及他对我和对这里公子们的好,其实我也不愿意看到像他这么好的人孤独一生。
其实以前大家也有劝过楼主,奈何楼主是个倔脾气,任谁说的话都听不进去,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提了。说起来你是这么多年以来,难得可以近楼主身的女子,就从楼主让你随意进出红楼,就代表他是把你当成了自己人的。”
这一点乔晚还真没有想过。
一直以来她都不知道原来这红楼的客人是要筛选过的。
那看来栾歌是把她当成了自己人啊。
乔晚弯下腰看了看季白的伤口,那些蛆虫已经将腐肉啃食的差不多了,想来也差不多了。
便将这些蛆虫一一都取了出来,只见每一条都吃的圆滚滚的。
乔晚看了一眼它们,夸赞道:“你们可真是宝贝啊,全靠你们帮我祛除腐肉了,不然让我用刀去挖,我可下不去手,而且非得疼死不可呢。”
这些话自然一字不落地落进了季白的耳朵里。
他还是第一次感受到,原来有人还是会心疼他的。
就算她跟自己毫无关系,也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为自己考虑。
余光瞥见乔晚手腕内侧的一道疤。
虽然已经很淡了,但眼尖的季白还是第一时间就看的了。
之前因为乔晚一直戴着一个镯子的缘故,所以季白也没有注意过。
这一次乔晚恰好挽起了袖子,所以季白才注意到了。
这个伤疤看上去倒是有些熟悉。
自己的记忆里好像存在过这样一个伤疤。
他好奇地问了句,“你手腕内侧的那个疤是怎么回事?哦,我只是觉得你们女子素来爱美,所以觉得有些好奇,我记得清河镇有卖可以祛除这些疤的药膏来着,容大夫那边就有来着。”
季白如果不说的话,乔晚都快忘记了自己的左手腕上还有一道疤了。
这疤不是她来了之后形成的,应该有很多年了,所以看上去十分的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