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单是从枪声听上去,兰芳军队作战就和德军部队有所不同。
这个时代的部队,作战的时候还没有超出排枪的范畴,追求的是几天攒射造成的面杀伤能力,这从枪支的标尺上就能看出来,先不说毛瑟手枪都有1300米的标尺射程,就比如毛瑟98B,这步枪的标尺射程虽然没有三八大盖2400米那么夸张,也足足有2000米那么远,话说在2000米的距离上,不使用瞄准镜能打中什么就只有天知道,所以只能使用排枪射击以追究命中率。
相对来说,兰芳军队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另类,兰芳的B-2式步枪,标尺射程只有1200米,居然还没有毛瑟手枪的标尺射程大,真正到了射击的时候,往往都是在400米之内,600米距离上射击的都是精确射手。
开枪的距离较近,最直观的结果就是命中率增加,而且B-2式步枪可以连射,一枪打不中不用调整姿势也不用推弹上膛,马上就可以开第二枪,甚至是第三枪,或者是第四枪,所以只要被兰芳的战士盯上,目标基本上都是非死即伤。
这样一来,如果只从枪声判断,战斗真的是说不上激烈,甚至那些密密麻麻分布在阵地上的刘易斯机枪都没怎么响过,手雷的爆炸声更是一次都没有。
如果战斗正在持续,那么只能说,兰芳军人对于战场的掌控能力已经登峰造极。
“走吧,我们也过去看看。”秦致远不懂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道理,拎起一支B-2步枪就往外走。
“不不不,陛下,您不能去,您应该留在这里,这里才是您应该坚守的阵地。”罗伊大惊失色,顾不上身份差别,上去就拽住秦致远手中的步枪。
秦致远就是目前无忧宫最大的大人物,如果战斗已经紧迫到需要秦致远上战场,不管结果如何,都是罗伊和董子时他们的失职。
“嗯嗯,陛下,您还是别去的好,如果您到了前线,肯定会影响到战士们的战斗。”这时候高鸿仕也不赞成,虽然高鸿仕也背上了步枪,但能劝还是要劝。
“放心吧,我又不会真的上去,只是看看,没事。”秦致远终究是军人,听到枪声,感觉浑身的热血都已经沸腾,抓住枪身的手更是有点颤抖,恨不得马上就投身其中。
一线正面阵地,董子时打空了枪膛内的子弹,看看面前已经没有了敌人,不由得放声大笑:“哈哈哈给老子玩添油战术,老子们玩死你们这帮崽子哦,这是第几波?”
“第三波了——”旁边散兵坑里的战士马上就有回答。
“第三波,这一波前前后后也没用十分钟,咱们是不是打得太快了点,别特么都给吓跑了。”董子时的声音里充满着骄傲。
很明显叛军没有预料到会在这里碰上硬骨头,连续三次进攻,每一次都没有接近第一旅防线的一百米范围之内。
第一旅的战士还是有足够的作战经验,因为是夜战,就在刚才叛军还没有发起攻击的时候,第一旅战士就在阵地前燃起了数堆大火,这一方面能让进攻的敌人无所遁形,另一方面也是判断距离的参照物,对于夜战来说好用的很。
就在刚才这次进攻之前,叛军的军官终于是发现了火堆的危险,于是所有的火堆都被扑灭,一时间防御战线前就化为黑暗。
第一旅的准备还是很充分的,没有了火堆,第一旅战士还有照明弹,在照明弹的照耀下,那些进攻的叛军同样是无所遁形。
“各单位检查弹药,报告伤亡情况。”董子时上了前线还是没忘记统筹。
“一排正常,弹药充足,没有伤员。”
“二排正常,弹药充足,没有伤员——特么我胳膊有点擦伤,这个算不算?”
第一个汇报的还算正常,到了第二个就马上歪楼。
“算,赶紧回去给包扎下,阵地交给排副。”董子时不敢大意,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。
这年头,虽然已经有了青霉素出现,但医疗还是称不上发达,哪怕是一点小伤小病,如果不加以重视,还是很容易就会危及生命。
当然了,董子时那话也是开玩笑的成分更多,没有真让二排长去包扎的意思。
董子时的话音刚落,就听到观察哨示警:“又上来了,准备战斗,照明弹——”
照明弹马上就跟上,“嘭嘭嘭——”还是一连打出去四五个,阵地前真的是恍若白昼。
(未完待续。)